收钱不办事被残疾女视频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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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8:28 新文化报 |
本报讯(记者 张明超) 近日,在一家网站上出现了一段命名为“通化市残联一部长李某去一级伤残低保户家勒索钱财经过”的视频录像,不少网友给本报打来电话求证事情的真伪。 视频录像:录下二人交易全过程
记者打开该网页点击视频,画面中有一男一女在对话,内容大致为:女子希望男子能帮忙要回属于自己的房子,男子自称在残联工作,认识很多政府的人,可以通过关系帮助女子把事情办成。男子还说一旦事情办成,对方拿到房子的价值应该有五六万元,即使拿出五六千元办事也不为过,但他只要了2000元:“这些钱不是我要,是用来疏通关系的,你放心我一定会把事情办好。”最后,女子将一张存折交到男子手中,说里面有2000元,并告知了密码。 发帖者:男子称办事需要疏通
记者联系到了这个网名为“暗黑天使918”的发帖者。 今年35岁的张晨(化名)在1993年的一场车祸中,变成了高位截瘫的残疾人,每天只能靠轮椅行动。2000年,张晨的父亲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因使用权张晨与继母发生矛盾,并把继母告上法院,希望要回房子的居住权。 “2006年8月末,在法院判决之前,我通过114查到了通化市残联的电话,李某说可以帮我寻求法律援助。”张晨说,败诉后,她通过电话向李某求助,“他说败诉了,再来处理就困难了,但是他有办法,需要拿2000元钱请人吃饭和疏通关系。”10月10日晚上,张晨从朋友那里借到了2000元钱,并让李某在第二天过来取钱。 事先预防:当事者称为防被骗 “我当时就害怕他说话不算数,骗我,就事先做好准备,在他进屋之前就把电脑的视频头开着,把我们对话全部录了下来。”张晨说,一旦对方骗自己或者出现其他意外,这段录像就能派上用场。 张晨说,当时李某答应她,最晚能在10月25日将事情办妥。但是过了几天也没动静,她就打电话询问,对方称正在积极办理,让她再等等。“后来我姐又打电话问他,他说如果事情办不成会退给我们1000元钱。我姐就问他那1000元钱哪去了,李某说那些钱用来跟办事的领导吃饭了。”张晨说,姐姐问他那些领导叫什么名字,他一个也答不出来。她们觉得被骗了。张晨和姐姐多次打电话讨要那笔钱,李某如数把钱还给了她。 此后张晨到通化市纪检委讨说法,她对工作人员的答复不满意,就把自己录下的视频资料发到了网上。 求证:视频里的人确实是李某 为了解事情真相,记者来到了通化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尤贵芝说:“那段录像我也是才看到的,如果李某真的那么做实在太不应该了。”残联的另一名工作人员说自己看了那段录像,并很肯定地说,录像里的那个男子就是残联的部长李某。 记者提出见李某本人。尤理事长告诉记者:“李某的电话一直无法接通,他今年60岁,快要退休了。如果这件事是真的,我们会按照法律法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处分。”记者再次拨打李某的电话,对方已关机。 律师说法:双方的做法都不对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吉林某律师事务所的刘颖律师。她说,从李某的做法来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为残疾人办事本身不应该收受钱财,他已经触犯了法律和党纪。“尽管如此,张晨的做法也是不对的,他们双方的这种交易属于个人隐私,一旦将其发布到网上,就侵犯了对方的隐私权。” 刘律师提醒大家,在办事时一定要按照正常程序来办,不要投机取巧,一旦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正当途径解决,不要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而触犯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