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兴华递交上诉状称因受辱杀人报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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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9:04 大河网-大河报 |
本报讯据《三秦都市报》报道,10月31日,“杀人恶魔”邱兴华向安康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提起上诉。 邱兴华在上诉状中针对判决书中所列“邱兴华无端怀疑殿内住持熊万成调戏其妻”一项提出不同意见,称如熊万成与妻子不做出丑事,他是不会杀人的,他的人格自尊应受法律保护。他称自己是因受到了侮辱才杀人报复的。 据安康市人民法院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有关规定:重大刑事案件二审必须开庭审理。基于此,邱兴华此次提出上诉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于此后在安康进行二审公开审理。L(吴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