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局职能下放———普通货物运输到区交通局办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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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9:09 沈阳网-沈阳晚报 |
本报讯(记者吴妍焱)从11月1日起,各区新增的普通货物运输业户原需在市交通局办理《道路运输证》,现改为区交通局。为方便业户,简化办事程序,从今年11月1日起,在沈阳市铁西、和平、皇姑、大东、沈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浑南开发区、棋盘山开发区、高新农业开发区从事普通货物运输的业户在增加新车辆时,可以在所辖区交通分局直接办理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危险货物运输、专项货物运输、大件货物运输仍需在市交通局办理。现在没有及时更换新版《道路运输证》的企业,现可到区局直接换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