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危房翻建 看清四个步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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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10:02 东南早报 |
□早报记者 江海苹 蔡兰春 《泉州古城保护与危房整治实施意见》(下面简称《实施办法》)近期将出台。据了解,目前《实施办法》教市民通过四个步骤进行危房鉴定、基建报批、规划设计和施工等。 危房鉴定 街道办事处统一申请 《实施办法》提出,目前房屋翻建只对有危房的居民开放,所以翻建的第一步是危房鉴定,而危房鉴定的第一步,是古城区内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的私有危房进行调查摸底,在拟报危房经所属街道办事处公示后,由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危房整治业主向市危房鉴定机构提出危房鉴定申请,经鉴定为C、D级危房的,将由市房地产管理局会同市城乡规划局、街道办事处核准汇总后,抄送各相关审批部门,按年度统一公布、滚动实施。 据介绍,这次危房审批申请充分考虑方便市民,采取精简手续和统一办理的办法,市民不再需要个人去申请危房鉴定,只需配合街道办事处的私有危房调查摸底即可。 基建报批 街道一个月申报一次 经过危房鉴定后,危房整治业主持危房鉴定书、房屋所有权证和其他相关材料,向市城乡规划局领取《个人建房申请审批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市城乡规划局发放《个人建房申请审批表》和《规划设计通知单》,市民只需按照表格的要求逐一填写就可以了,如不清楚可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规划窗口详细咨询。 如果还没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市民,原则上应先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再申请整治,由于继承等原因导致房屋所有权人难确认的,经市房地产管理局签署意见后,按原产权人的名义申请整治,整治后的房屋权属不变。如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的市民,应按规定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批同意后方可申请办理有关基建审批手续。 然后,危房整治业主持《规划设计通知单》,按规划设计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组织设计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剖面图、屋面及外墙面装修材料名称等在内的建筑方案。建筑设计方案不符合规划设计要求的,相关审批部门将依法不予受理审批,所以市民在做房屋的设计方案时要考虑古城整体建筑的风格,以免多走弯路。 基建报批手续由危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汇总后,统一向市城乡规划局申请办理危房整治审批手续,各个街道办事处原则上每一个月内集中申报一次,市民自己无需再到规划部门申请。经过部门联合审批通过后,市城乡规划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规划设计 不破坏街巷原有风貌
《实施办法》规定,私有危房整治设计方案应符合城市规划、文物保护、建筑设计、消防、抗震、给水排水、市容观瞻和空间景观等要求。同时要严格按照古城控规及有关规范要求进行空间及间距的退让,还不得破坏街巷原有的风貌、街巷尺度等建筑环境。同时,原有的传统建筑立面、街巷空间、庭院、旷地、古树名木及其他绿化树木在设计中应予以保留。 另外,设计方案必须保持泉州传统建筑特色,与古城传统建筑风貌相协调,屋面应采用燕脊红瓦全坡屋顶或以红瓦全坡屋顶为主(屋面坡度控制在25°—35°),外立面应以暖色调为主,外墙面装修原则应采用清水砖或出砖入石形式。 市民特别要注意的是位于三大重点保护片,开元寺保护片、中心区保护片和城南保护片保护范围和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的,其建筑风格与尺度应与文物保护单位及整个建筑环境相协调。中山路两侧的建筑要按中山路保护的要求设计,原则上不得拆除原立面,特殊原因确需拆除者,应严格按原式样再复建,但要保持尺度、柱式、材料、细部、施工技术等应与原建筑一致。改建后的骑楼尺度、吊顶、灯饰、内壁柱、地面的材料尺寸、高度、颜色、质感等均应保持原状。 建筑施工 按规划部门审批层数 危房整治业主应严格按照规划部门审批的层数、高度、建筑风格及其他规划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具有古城保护建设经验的施工单位组织施工。 建筑施工前,业主应根据批准的设计图纸,按照市城乡规划局提供的统一规定格式制作“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并设立于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接受社会监督,待规划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撤掉。未按要求挂牌施工的,城市规划执法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施工。 建筑竣工后,业主应向市城乡规划局申请办理规划竣工验收手续,未按审批图纸施工、未依法取得《规划竣工验收报告》的,房管部门不予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业主应按照规划要求进行整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将进行严肃处理,该拆除或没收的依法予以拆除或没收。 据悉,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之后,市规划、建设、国土、房产、文物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将于近日联合签发这份《实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