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小时工资宜分工种钟点工应纳入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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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15:08 金羊网-羊城晚报 |
粤酝酿“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本报讯记者马汉青报道:广东拟在已实施“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在今年年底出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将适用于非全日制用工,即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由于非全日制用工职业稳定性差,不享受住房公积金等其他福利待遇,还需由 个人全额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等,因此,按法定工作时间折算后,小时最低工资一般比月最低工资标准要高出60%~70%。按此预测,以广州全日制的月最低工资标准780元计算,折合小时标准为4.66元,则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可望在7元左右。目前尚未明确“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将家政钟点工纳入保障范围。对此,省家政协会常务副会长陈挺认为,广州市钟点工从业人员达二三十万人,他们的劳动权益保障一直较弱,这次公布时应予以明确。同时,公布时一定要明确出台的只是“最低”的标准,钟点工的市价也有高有低,如一周只干一两次的,或从事烹调等有一定技术要求的,可达10元/小时,而干的时间较长、技能一般的,则在6-7元/小时,有关部门最好能配套出台一个不同工种的小时工资参考价。 (侯颖/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