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事务论坛南宁举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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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15:36 广西新闻网 | ||||
广西新闻网南宁11月2日讯(记者喻媛媛)11月2日,由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法制日报社、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联合主办的第三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事务论坛于在广西南宁召开。
论坛开幕式现场。喻媛媛摄
论坛发言。喻媛媛摄 本次论坛的主题为“东盟合作与法律服务”,来自中国和东盟各国的司法、立法、仲裁、海关、进出口检验检疫的官员、专家、学者等近200人聚首论坛,共同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与经贸、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和法律建设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法律课题,进行了广泛的研究、探讨和交流。 近年来,随着中国-东盟博览会的成功举办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的加快,中国与东盟的经贸交流和合作不断深入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与逐步完善的要求,成员方之间法律适用以及法律规范相互排斥、国内立法与相关国际惯例不协调等涉及经贸与投资的法律问题,在一定程度地制约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和中国与东盟经贸与投资活动的进一步深入,引起各方的关注。 此次论坛作为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事务交流与合作的平台和桥梁,紧紧围绕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相关法律建设,探索出一系列适应国际规则,符合自贸区实际,能够为自贸区成员普遍接受的自贸区经贸、投资保障机制。防止和减少投资、商贸风险与纠纷,逐步完善成员方各自经贸法律法规,促进司法协助,推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制建设进程。编辑:王香菊作者:喻媛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