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一男子向老友借钱不成反伤人 构成故意伤害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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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16:29 广西新闻网 |
广西新闻网南宁11月2日讯(通讯员叶显斌)“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这是一句老话。可在前段时间,广西钦州市城区却发生一起让人不愉快的事情——某位“老友”借钱不成反伤人。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杨某因为手头紧而打电话给朋友叶某,向叶某提出借300元作为应急之用。叶某当时没有答应,杨某便认为叶某连区区300元都不肯借给他,真不够义 气,于是便怀恨在心,产生了报复叶某的念头。2006年5月23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杨某纠集郭某等6人走近正在该处路边打麻将的叶某身边,先将麻将桌抬起掀翻,然后指使郭某等6人对叶某拳打脚踢。殴打过程中,面对叶某的求饶,杨某反而发话要狠狠地打,最终致使叶某的头部、胸部、腰部受伤。经医院诊断及法医鉴定,殴打造成叶某轻伤。11月2日,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杨啟足提起公诉。钦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被告人杨啟足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提起公诉。 编辑:王香菊作者:叶显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