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荣誉匾牌批发:“五子登科”的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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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16:53 国际在线 |
作者:何勇海 今年3月15日以来,福建省商业联合会推出系列评比活动,向福建省1000多家公司发出“福建省最佳商业信用联盟企业”、“福建省首批顾客满意消费承诺企业”和“福建省诚信经商承诺企业”等三类荣誉牌匾,每块收费900元至6000元不等,收入逾100万元。目前,福建省政府纠风办、减负办等部门已介入调查,“如果涉及犯罪,将移送司法部门”。(1 1月2日《第一财经日报》)商业联合会是个什么组织?显然,只是行业协会而已。作为社团,商联在法律规定中是不能组织赢利性活动的,它应该是一个做好行业规范并维护会员利益的组织。可事实上,自中国保健食品协会因乱排序、乱评比、乱收费而被国家强制撤销后,中国各级行业协会的各类敛财现象并未灭绝,反而呈野火蔓延之势层出不穷,严重危及社会诚信,妨碍甚至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这类事件为何一再上演?人们一直归咎为,现在行业协会仍然“二政府”,有的依托政府主管部门,有的被设置为政府部门分流人员的过渡组织(俗称“干部养老院”),具有浓烈的行政色彩。但我们也要看到,行业协会“民间化”在一些地方已实施了多年,“二政府”角色已有所淡化,现在最关键的问题,在于这种“民间化”很不彻底,行业协会成了“四不像”,其真实面目被人们形象地描述为“五子登科”:戴着市场的帽子,舞着政府的鞭子,坐着行业的轿子,拿着企业的票子,供着官员兼职的位子。 真正的“民间化”组织,其实是志愿组织、福利组织、公益组织等等,它以组织性、民间性、非盈利性、自治性、志愿性为基本特征。据报道,福建省商联如今挂靠在福建省社科联名下,早已游离于强势行政机关,其前身是完全学术性的福建省商业研究会,“二政府”角色已然淡化,只是会长本人先后担任过福建省内外贸部门的监察室主任之职而已。按理说,它已“民间化”了。可这个所谓的“民间化”了的组织,为了自身生存,仍然可以利用外贸部门监察室主任的“宦海余威”,公开标价大做荣誉匾牌生意而中饱私囊,谁交了钱、就给谁授匾,至于被授匾单位是否有问题,则全然不关他们的事儿。这是真正的“民间化”组织吗?只不过是借助了民间组织的外衣,将公共权力转化为私权利,把不合法的行为合法化,牟取部门利益而已。 从行业协会“五子登科”的真实面目来看,即使它“民间化”了,仍具有“非政府组织的政府性”和“非营利组织的营利性”,它仍然与行政部门藕断丝连,若即若离,与利益共同体的链条始终无法打断。这一方面是因为协会要行政部门为它撑腰,以便在一个地域内“一业一会”,而不是“一业多会”,从而使自己成为“垄断协会”,各协会成员“惹不起也躲不起”;另一方面是因为政府部门不愿意彻底放权,于是我们看到:协会行业有什么“动作”,必须要与政府部门联合发文,它们也就有了“不自律”甚至搞非法活动的底气。 因此,笔者认为,为了防止协会“卖牌牟利”之类的丑闻,仅有换汤不换药的协会“民间化”还不够,还需要取消“一业一会”的限制,允许行业协会适度竞争,成员可以自由加入或退出,而不是被一家独有的协会所盘剥;同时,割断协会与行政权力之间的“脐带”,分清人财物,明晰各自的权力边界,而不是让“民间化”了的协会,仍然在制度上成为行政权力的附庸。 更重要的是,据调查,“缺乏资金”是很多民间组织面临的诸多困难之首,缺乏资金,要谋求独立的行业协会,最终只能想方设法捞取企业的票子,行业协会等组织就很容易陷入“权力自腐”的泥淖。因而,从财政体制上给予民间自治组织以更大的帮助,从行业准入机制上增强民间自治组织的“造血机能”,保障民间自治组织正常履行公共管理职能,促进民众的福祉,显得十分迫切。
审稿:蒋丽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