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霖:湖南80%的村将达计划生育自治合格村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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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22:42 红网 | ||
甘霖在湖南省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会议上讲话 红网浏阳11月2日讯(记者 喻向阳 通讯员 沈念梓)“到‘十一五’末,我们要力争全省80%的村达到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合格村标准。”在今日闭幕的湖南省计划生育 村(居)民自治工作会议上,湖南省副省长甘霖向与会者透露。甘霖说,为使到“十一五”末,湖南省80%的村达到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合格村标准,从2006年起,湖南将按照模范单位、先进单位、合格单位、创建单位四个类型分类推行,全面开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争先创模”活动,努力构建“两委抓导向、协会唱主角、村民搞自治、计生上水平”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格局。 甘霖同时强调,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在指导思想上要防止一哄而上,在具体操作上防止无序推进,在依法管理计划生育上防止放任自由。 她指出,一是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地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二是坚持民主自治,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让村民就村内计划生育事务充分发表意见,直接参与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村民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三是坚持开拓创新,只要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相抵触,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能有效地调动群众积极性的自治形式、内容都可大胆尝试、大胆改革。 据她透露,为了全面加强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领导,从2007年起,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将把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依据标准,细化程序,把村(居)民自治情况列入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和督查工作范围,完善考核办法,加强考核力度。考核评估要严格坚持标准,对符合合格村、先进村、模范村标准的单位,要及时授牌;对已经获得合格村、先进村、模范村荣誉称号的单位,如果工作出现滑坡后,达不到相应标准的,应及时摘牌,取消其荣誉称号,促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的持续健康开展。”甘霖强调说。 稿源:红网 作者:喻向阳 通讯员 沈念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