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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包装”安全套真的没问题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5日00:10 红网

  “色狼证”、“处男证”等网络恶搞进入现实生活,甚至出现了“雷锋包装”安全套,记者调查发现,出品这些“证件”的竟是一家生产销售安全套的公司——宁波“顽皮套套”。而且,该公司还生产一种烟盒样式的安全套包装,有些产品印着雷锋的图像。而这些“雷锋套”,工商部门竟然认定为没有问题。(11月3日《南方都市报》)

  此消息一发出,不少网民谴责生产厂家,认为那些惟利是图、浑身充满铜臭味的奸

商们,只顾自己昧着良心拿雷锋、毛泽东头像恶搞来赚钱,骂他们早晚会遭报应!笔者对此事也很愤怒,也理解网民们的愤怒,但我更认为不能把责任全推到生产厂家上,因为生产厂家不是政府部门,他们追求盈利怎么来钱怎么搞,只要在允许的商业游戏规则内不出毛病,就挑不出什么。而问题的关键则出在工商部门的认可上。

  一套套销售公司负责人张志文称,该公司300多款产品却只有“色狼证”和“处女证”被指违规,问题出在使用了联合国、公安部等实际存在的机关名字。有两款产品还被宁波市工商局罚款5000元。“色狼证”和“处女证”被认定违规后,张志文担心其他产品会出事儿,就将自己的产品一款一款悉数向工商局咨询意见,结果是其他产品都没有问题,包括雷锋的。

  监管部门没挑出毛病也没禁止,作为厂商张志文当然可以放心地生产销售了。那么,把雷锋肖像图案和毛泽东手书“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印上安全套包装盒,真的没有问题吗?在我看来,不是没有问题,而是有大问题。

  一是“雷锋包装”商业化严重亵渎了雷锋精神。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雷锋精神是对雷锋事迹所表现出来的先进思想、道德观念和崇高品质的理论概括和总结。已经成为雷锋和雷锋式的先进人物崇高思想和优秀品德的结晶,已经成为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党,坚定共产主义信仰,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发展人与人之间团结友爱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关系的象征。安全套盒是商品不是宣传品,因而把雷锋形象印在安全套包装盒上,没有宣传雷锋精神的作用,反而是对雷锋精神的反讽甚至是亵渎。工商部门虽然是在按照规章审核相关业务,但也应该从产品的社会属性和社会影响方面,提出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对雷锋这个举国公认的英模人物形象的运用,更应该谨慎,严格把关。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家园里一枝绚丽的奇葩,雷锋的崇高品德不容任意损毁!

  二是涉嫌侵犯肖像权和著作权。把雷锋肖像图案和毛泽东手书“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印上安全套包装盒,属于商业行为,在某种程度上也有侵犯肖像权和著作权之嫌,因为毕竟是在用雷锋的形象和毛泽东题词来起广告宣传作用,而事先也没有这个授权。虽然张志文还强调,这样的图案在他做这行以前就有人印到烟盒上了,应该也没什么问题。那同样是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的原因,而并非就是没有问题。所以,工商部门应该向厂家提出这个问题,不能认为没有问题。

  三是忽视了重要的文化问题。“向雷锋同志学习”成为安全套包装,冷眼看似乎“幽默”,细品其内涵则让人“幽默”不起来,反而令人担忧。其实,正是现实社会中优秀文化的缺失与庸俗文化泛起的一种反映。近年来,网络恶搞成为时尚,从恶意注册“中央一套”商标,到恶搞红色经典,再到把网络恶搞搬入现实生活,开发产品打造产业,国人的商品经济意识强了,但文化意识淡了,甚至沦丧了;当优秀的社会文化在商品经济大潮中受到冲击而渐渐隐去时,庸俗社会文化便趁虚而入,大行其道。这虽然不是工商管理部门的业务范围,但也并非没有一丝联系,工商部门在相关业务审核把关上,也有必要多一些社会文化的思考,不能成为恶俗文化的推波助澜者。

  综上,我认为工商部门在审核产品上有问题,应该做出深刻反省和检讨!并停止有关产品的生产销售,以挽回不良影响。

稿源:红网 作者:董宏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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