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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卡帮骗子转账 为700元入狱2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5日00:11 东南快报

  黄一良为了700元好处费,给骗子提供银行卡用于诈骗转账并帮其查询存款,近日被厦门市湖里区法院经诈骗罪一审判刑2年,并处罚金3000元,还要退还被害人11.8万元。

  2006年2月始,一诈骗集团在厦门以返还电话费为由,诱导被害人按其指示,在柜员机上错误操作,把银行卡内钱款转移到他们户头上。

  黄一良明知这伙人是在诈骗,仍为他们提供银行卡用于转帐并帮助他们查询存款,从中获利700余元。

  4月,该诈骗团伙先后骗取崔小姐和黄小姐各5.9万余元,款项转至黄一良提供的账户内。5月19日,黄到银行查询账户余额时被抓获归案。其他骗子至今在逃。

记者 薛德芳 通讯员 刘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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