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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病”患者误诊费不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5日06:4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11月2日,“福寿螺事件”患者相继收到蜀国演义快递送出的最新赔偿方案。与此前曾公开的“分两步走”的赔偿方案不同,新赔偿方案中已不包含患者确诊广州管圆线虫病前的误诊费用。

  新赔偿方案中明确可以赔付的内容包括:确诊住院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营养费、精神损害赔偿费及后续治疗费。而此前蜀国演义首批赔

付时对患者作出的误诊费赔偿则没有被提及。

  部分患者表示,他们向蜀国演义方面提出质疑时,得到的答复是“以前是酒楼误赔了”。患者称,酒楼负责人向他们表示,广州管圆线虫病很早就有,造成患者迟迟不能确诊是卫生部门的疏忽。患者可以去问政府、找医院。而酒楼只能负责对“对症下药”那一部分的赔偿,确诊证明是哪家医院的,就报哪家医院的就诊费用。

  对此,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市以前从未出现过广州管圆线虫病例,要求医生第一次接诊就能明确诊断不现实,“医院不该为这个病的误诊背负责任”。

  此外,新方案制定了赔付的最后期限。假如到本月26日未与酒楼接洽,酒楼将不再就赔偿问题与患者协商。患者索赔时还必须出具医院确诊“广州管圆线虫病”的相关证明,后续治疗费须出具原确诊医院的复诊证明等。患者们普遍认为,这些条款带有明显的“霸王”性质。

  有律师认为,酒楼和医院应该共同承担患者的误诊损失。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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