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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三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5日07:01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死一个人,亡一门艺”。这句话,说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一个要害问题。

  ■如同不能将物质文化遗产当成赚钱机器一样,也不能把非遗当成赚钱宝贝。

  ■时代在变,人们的审美也在变化。在传统形式中融入时代内容和时代精神,非遗才能找到市场,真正“活下去”。

  江苏首批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推荐项目和传承人推荐名单正在公示中,南京有16项非遗和两位传承人“榜上有名”。

  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谓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具有历史和科学价值的文物。比如文化遗址、古建筑、石刻、壁画、艺术品、文献,等等。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比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技能,等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同物质文化遗产一样,都是先人留给我们的珍贵财富,是民族文化经过历史风雨洗涤后留下来的薪火,包含着一个民族的价值观念、审美追求、情感记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同保护物质文化遗产一样,都是在守卫我们的精神家园。故而我们既要重视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又要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人们对首次省级非遗评选十分关注,主要原因就在于此。由此,我想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三个问题。(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人在则在,人亡则亡。

  在苏州曲艺高峰论坛上专家发出危言:当心“死一个人,亡一门艺”。这句话,说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一个要害问题。非遗被称为“活态文化”,其第一要义是一个“活”字。“活下去”,才能成为一种文化表现形式。随着文化生态剧烈变化,有些非遗已不复存在了。比如南京,新中国成立以来,已有三分之一非遗“死亡”。有些非遗消失,是因其失去了生存环境。但有些非遗消失,则是因“人亡”。物质文化遗产只要不丢失不损坏就可长期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之不同,它是依附在人身上的文化形式——人在则在,人亡则亡。培养好传承人,防止“死一个人,亡一门艺”,应是非遗保护当务之急。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过分物质化之忧。对于非遗,“重申报、轻保护”已成为一种现象。其典型表现就是不当利用,过度开发,把非遗当成“摇钱树”。比如不少民俗活动,已成为招徕游客和谋取利益的现实手段,为此不惜对保护对象随意修改,搞得有些非遗项目面目全非。非遗确实能带来一定经济效益,但其更重要价值还是精神性,它是地方记忆,是民族之根。“知道我们是从哪儿来的,才能知道要去哪儿”。如同不能将物质文化遗产当成赚钱机器一样,也不能把非遗当成赚钱宝贝。如果乱花迷眼,只见其经济价值而忽视其文化价值,很容易弯腰拣起芝麻而丢了西瓜。对非遗,既要“重申报”,更要“重保护”,原则就是“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

  第三,继续与创新。专家说,在非遗项目中,民间工艺比较容易生存,因其还有市场。相对而言,不少民间音乐及民间舞蹈“死亡”最快,因其失去了市场。这实际上提醒我们:文化遗产离开人民生活就失去了其生命源泉,对非遗也不能只讲继续不讲创新。时代在变,人们的审美也在变化。在传统形式中融入时代内容和时代精神,非遗才能找到市场,真正“活下去”。有创新就会有变异,我们当对其变异给予足够宽容。问题在于,我们如何将继续与创新有机结合,使非遗得到有效保护,并服务于和谐文化建设。而不是要么一成不变,任其自生自灭,要么一创新就离谱,搞得非遗不伦不类。刘根生

  (编辑小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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