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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引产 母子丧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5日09:33 南方新闻网

  错误引产母子丧命?

  死者家属指广州白云区妇幼保健院操作违规,有关部门已介入

  本报讯(记者周松柏)2006年9月17日凌晨,对于江西赣州的蓝先生是一个痛苦的日子,其怀孕的妻子在广州白云区妇幼保健医院治疗,结果妻子与其腹中胎儿双双殒命。其怀疑

医院采用了错误的治疗方法是妻死胎亡的根本原因。前日下午记者获悉,白云区卫生局已开始调查此事。

  孕妇:进医院不到两天死亡

  前日上午,记者赶到白云区妇幼保健医院门口,死者曾春英丈夫蓝先生与其家属在医院门口打着一条横幅,希望医院给一个说法。据蓝先生介绍,怀孕的妻子因为阴道流血,在2006年9月15日上午8时进白云区妇幼保健医院就诊。医院做了B超显示他妻子是“中央性前置胎盘”,妻子的接治医生在当天下午给她实施了“利凡诺羊膜腔穿刺引产术”,17日凌晨,曾春英突然大量出血,上午6时左右死亡。蓝先生说,随着妻子的突然死亡,其腹中的一个男性胎儿也死了,一天之内他失去了妻子和一个还未出世的儿子;但事情已经过去了将近两个月,医院始终没有给一个合理答复。

  家属:医院有过错必须负责

  蓝先生说,妻子入院时接待医生说不会有生命危险,为什么住院不到两天,妻子和她腹中的胎儿双双死亡?蓝先生向记者出示了医院给曾春英入院时的一个诊断报告,上面写着“1.孕产宫内妊娠29周,单活胎,LOA,先兆流产;2.中央性前置胎盘并出血;3.疤痕子宫。”

  根据我国卫生部2004年4月2日发布的《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规定,孕妇“中央性前置胎盘”绝对禁忌采用“利凡诺羊膜腔穿刺引产术”引产;“子宫体上有手术疤痕”的孕妇则相对禁忌采用“利凡诺羊膜腔穿刺引产术”引产。

  蓝先生说,在入院诊断时,医院已经检查出其妻子曾春英既是“中央性前置胎盘”,又是“手术疤痕子宫”,仍然错误地采用“利凡诺羊膜腔穿刺引产术”给妻子引产,这是导致妻子和腹中胎儿死亡的根本原因,医院有重大过错,必须对其妻子和未出生的儿子死亡负起应有的责任。

  医院:将循法律程序处理

  前日上午,记者来到白云区妇幼保健医院医务科,该科科长称医院已将此事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白云区卫生局,医院将采用法律手段解决与死者家属间的纠纷。至于死者曾春英到底因何而死?该科长则不愿回答。前日下午记者获悉,白云区卫生局已经着手调查此事。

  图:

  死者家属在医院门前拉起横幅,引起路人围观。本报记者谭伟山实习生霍健斌摄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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