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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公安局副局长咋沦为黑帮保护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5日12:00 光明网
陆志坚

  2006年7月24日,江西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抚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尹光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其主要犯罪事实就是收受抚州有史以来最大的黑帮团伙贿赂,从而为这个无恶不作的黑帮团伙提供庇护。就在尹光被判刑后两个月,即今年9月26日,熊新兴在九江中院被判处死刑。(10月30日中新网)

  关于有被称之为永不退休的“地下市长”的熊新兴黑帮案,笔者在9月26日的人民网

以《看在黑老大“红楼”里“快活”的官员们》为题进行了抨击,同时质疑了到底是谁在“红楼”中快活?谁是熊新兴黑社会犯罪团伙的保护伞?尽管到目前为止,那些在“红楼”中快活的官员还未浮出水面,可充当熊保护伞的公安局副局长尹光的犯罪事实已昭然于天下,让人看到了其“黑质白章”的肮脏一面。

  其实,早在几年前,熊新兴黑帮案便引起了有关部门的注意。当时身为专案组组长的尹光,一边扮演着打黑除恶“急先锋”的角色,一边却充当了为熊通风报信的“哈巴狗”,导致专案组对熊的调查一直毫无进展,眼睁睁地看着作恶多端的黑帮逍遥法外。

  既使是在省公安厅直接查处熊案时,尹光仍然不知悔改、冥顽不化地充当熊的“马前卒”。更耐人寻味的是,熊已经被抓捕归案,尹还利用自己掌握机要信息的便利十分仗义地与专案民警“斗法”较量。而在办案民警准备秘密提审熊的当天,尹将这一绝秘信息透露给黑帮,企图阻止案件的深入调查。然作茧者终自缚,熊走上了黄泉不归路,咱尹副局长也树倒猢狲散,落了个锒铛入狱的可耻下场。

  有钱能使鬼推磨。剖析尹的堕落变质,不外乎就在于其利欲熏心、贪婪成性。当其眼中只剩下钱时,什么纪律、原则、人格等等都被抛之于脑后。尹作为专案组长,本是查处黑帮的克星,却在区区十万元的金钱诱惑下放弃了自己的人生操守,而与黑帮狼狈为奸、沆瀣一气,甚至助纣为虐,沦为黑帮作恶的工具。当黑帮已面临穷途末路之时,尹还“收人钱财,替人消灾”,窜上瞒下,企图为熊寻求“救命稻草”,赤裸裸地暴露出了尹“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投机心理。

  据说,凡进入“红楼”的官员,不管权力多大,职位多高,都是一个个“爬”着出来了。显然,尹光就是这“爬”着中的一员。只是好好的人不做,偏要去像狗一样地“爬”着,便让人十分可悲和可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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