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贪官是由情妇炼成的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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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12:00 光明网 |
李振忠 11月2日《华商晨报》报道:为了满足情人王某的花销,辽宁省辽阳县交通局原局长李梅松将30万元公款侵吞。日前,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李梅松犯贪污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贪官与情妇,哪个是鸡哪个是蛋?尽管这看似是一个无聊的话题,却是研究贪官心理学的捷径,李梅松贪污公款30万换来10年徒刑,难道又应验了那条红颜祸水的历史铁律? 笔者绝不这样认为。贪官不是由情妇炼成的,而是由自己的思想污点发酵成的,成为叛徒不能怨美色和金钱,而是由其思想立场本来就不坚定造成的,豆腐渣工程不能怪水泥砖头不牢靠,而只能怪贪污工程款的包工头和贪官立足于贪而不立足于建设导致的,因此说,情妇与贪官的关系,本来只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关系,而只有当官员丧失了基本的官德和自律之后,情妇才成了贪官走向灭亡的腐烂剂。 户枢不蠹,流水不腐,小时偷桃,大了就要偷牛,这样的道理任谁都是一样,贪官在大贪之前,早已经小贪过无数次,比如说热衷于迎来送往的酒场,比如说热衷于公款采购中的小打小闹,比如说在给某某大领导购买贵重礼品时也给自己买一份次贵重的,在如此酒酣耳热的氛围中早已丧失了最基本的官德和廉耻感是非感荣辱感,剩下的就只有没有廉耻的赤裸裸的索取和贪污。 就拿李梅松来说吧,即便没有情妇王某的出现,他也要选中一个李某张某当情妇,即便他没有在这次交通局筹建交通运输综合大楼的机会中贪污,他也会创造更多的贪污良机为自己大捞钱财,李梅松是以答谢某领导为名,指使孙某从基建财务账中将30万赃款据为己有的,后来又经与孙某等人研究用虚列工程款的手段将此款核销,贪官对这一手哪个不是驾轻就熟?一次性“答谢”领导30万元的买卖,现实中又有多少这样的真实翻版? 几乎每一个贪官背后都会有一个或数个贪婪的情妇,这仿佛成了贪官群像之后的背景音,但是,贪官又绝不是由情妇炼成的,先有贪官这只鸡,才会有情妇这只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