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百元月薪教师”撕裂了劳动者维权的疮口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12:24 四川新闻网 |
毕舸 南京广播电视大学浦口分校几位刚参加工作不久的教师一个月下来只领到了100多元的工资,个别老师在课堂上和同学们谈到此事,居然当着全班学生的面失声痛哭。对于为何一下子扣除3个月社保,校方与老师说法不一,但老师担心的是,辞职会档案被扣。(11月6日《金陵晚报》) 值得注意的是,在“提前扣除3个月社保”这个非原则性问题上,校方管理层所表现出来的强硬和不留余地,以及企业管理层对这些教师所采取的非此即彼的单线思维和操作手法,恐怕还不仅仅是“简单粗暴、不够灵活”这些劳资纠纷中常见的套词所能包含的。 毕竟,当一个月只剩下100多块工资时,教师的生活肯定会陷入困境,这是任何一个稍具理性的领导都能预知的,但他们坚持要这么做,无论当初合同是否含有类似条款,其内容明显与现行劳动者工资支付的有关法规相抵触。而年纪上作为长辈的学校领导,不仅不体谅刚踏入社会的年轻教师们,反而在本就微薄的1000多元月工资中重重扣除,其背后的冷漠与傲慢,实在令人齿寒。 显然,包括劳动法中对于种种反就业歧视监管的缺失、没有类似国外教师最低工资标准之类的限制,以及工会力量的一贯偏软,造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资决定和制衡机制无从谈起,企业“一言独大”权恶性膨胀,使得求职者已形成了一种“共识”:我们是要服从企业所制定的规则,因为不服从意味着失去在求职市场的位置甚至被边缘化,使得求职者丧失了抗拒的力量及勇气,这又反过来助长了企业的霸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