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驳船被盗 中山海域寻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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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14:15 南方新闻网 |
香港驳船被盗中山海域寻回 海事部门已将被盗船只移交给香港警方 本报讯(记者王文杰通讯员黄威成吴敬业)中山海事局港口海事处执法人员在横门水道巡航时发现,在中山港发现一艘“珠香1281”渔船拖带着一艘废旧驳船进入港区水域,并 对港区的航行安全构成威胁,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这艘驳船竟是一艘香港被盗的船舶。日前,中山市海事局将该船移交给了香港警方。据悉,今年初,中山海事局港口海事处执法人员在横门水道巡航时,在中山港发现一艘“珠香1281”渔船拖带着一艘废旧驳船进入港区水域,对港区的航行安全构成威胁,当即要求船舶停航接受检查。经检查发现,拖带船持有香港海事处签发的机动渔船牌照和珠海公安局签发的《粤港澳流动渔船户口簿》,船主是香港永久性居民,被拖带船系一艘废旧驳船(船上查无相关船舶证书)。鉴于渔船的牌照上写明“本船只不获允许作拖曳”,并且该船进入中山港口岸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船舶的拖带行为违反了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进行调查取证后,对两艘船只实施了责令停航的行政强制措施。对两艘船只实行暂时扣押措施后,海事局分别接到上级及公安部门有关香港注册船舶被盗事宜的通知,并称该被盗船舶停泊在中山。 据介绍,经广东警方及香港警方的深入调查取证后,后经公安部门勘验核实,海事局查处的废旧驳船与香港警方通报的被盗船舶及船上装载的物品相符。11月3日,公安部门决定在中山海事局举行中山海事局、广东警方向香港警方移交被盗驳船仪式,被盗驳船船东在办妥有关出口岸手续后可将驳船拖回至香港,“珠香1281”渔船则移交海事局作行政处罚。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