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读: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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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14:22 大众网-农村大众 |
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 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将优先扶持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对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生产国家与社会急需的重要农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优先扶持。 法律规定,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当分别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 解散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获全社 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支持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法律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一)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二)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三)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超过一百五十人的,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成员大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 农民专业合作社破产 适用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破产适用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 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当优先清偿破产前与农民成员已发生交易但尚未结清的款项。 法律还规定,清算组负责制定包括清偿农民专业合作社员工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清偿所欠税款和其他各项债务,以及分配剩余财产在内的清算方案,经成员大会通过或者申请人民法院确认后实施。清算组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法律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式的财产,在解散、破产清算时,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据统计,在农村改革发展实践中,我国地方上已经创办了十多万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向检察机关举报可以采取哪些方式 向检察机关举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行为,是公民和有关单位的权利,也是了解案情的公民和单位的法定义务。那么,在实践中,可以采取哪些方式向检察机关举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犯罪行为呢? 向检察机关举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行为,应当根据案件的性质和社会危害后果,依据利于及时查处犯罪,方便举报的原则,选择适当的举报方式。 一是直接到检察机关反映举报。检察机关有专门受理公民或者单位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的检察业务部门,具体负责受理举报。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向检察长反映需要举报的问题。有需要提供的证据的可以一并提供检察机关。 二是书信举报。举报人将要反映和举报的问题书写或者打印成书面材料,以书信的形式通过邮政部门投递到具有案件管辖权的检察机关。这种方式可以节约举报人的时间,不影响举报人的正常生产和生活,比较方便,也较为经济,是实践中最常用的举报方式。 三是电话举报。对突发性案件,举报人交通等原因不方便到检察机关举报的案件,可以通过电话这种方便快捷的方式,直接向有案件管辖权的检察机关举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要求,为方便群众记忆使用,各地都使用最后三位数为零的举报电话,许多检察机关为方便群众,还使用了自动受理举报系统,使用计算机将举报电话录制下来,工作人员定时查收,不受时空的限制,可以随时通过这种电话进行举报。 四是通过互联网举报。许多检察机关都有设立的专门受理举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电子邮箱,并向社会公布,公民或者有关单位可以通过互联网,将需要举报的内容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对案件具有管辖权的检察机关受理举报的电子邮箱内。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定时查收电子邮件,受理举报内容。 举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要实事求是不能捏造事实,诬陷他人,也不能向没有管辖权的检察机关随意举报。不论采用哪种方式举报,举报人最好要留下联系电话或者联系地址,以便受理举报的检察机关与举报人联系,进一步对案件调查处理。 张贵才李雪莹 国家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为 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务 全国人大常委会10月31日表决通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国家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具体支持政策由国务院规定。 法律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由国务院规定。 近年来,一些商业银行以成本原因纷纷撤出农村,中国农民和农村的贷款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农村金融出现“真空”和“缺血”状态。据了解,中国约有一半左右的有贷款需求的农户得不到满足,农村工商户和中小企业更是因为抵押手续难以落实而贷款无门。 农村金融出现边缘化,农村金融对“三农”的支持乏力,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掣肘因素。而要改变农村金融边缘化的现状,必须加强农村金融机构体系的建设。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金融机构设置不完善,缺少可以向农民提供正规金融服务的金融主体。 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农民 至少应当占总数的80%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总数的80%。 法律规定,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承担下列义务:执行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按照章程规定与本社进行交易;按照章程规定承担亏损;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