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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民警成盗木贼是乱罚款工程下的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20:00 光明网
李振忠

  11月2日《楚天都市报》报道:为完成单位罚款任务,枣阳民警喻彬竟伙同他人两次盗伐林木,然后将所盗伐木材交到派出所,当作没收的赃物出售。昨悉,枣阳市熊集镇派出所原民警喻彬被襄樊高新区法院判刑两年,缓刑三年。

  有一出叫做《继父》的电视剧正在上演,其中有一个情节,那就是张宝金为了实现当兵的梦想,冒充了一回英雄,他把驴子给绑上了鞭炮点燃使其逃窜,随后又冲出来拦惊驴

而“抢救”出一群小孩,就因为这,他差点实现了当兵的梦想,而喻彬就是这样一个造假者,假如让这个造假者继续造假下去,他会一路升迁下去,直到派出所长、公安局长,甚至做到更高的职位,我相信他会凭借多年的造假经验、造假成绩,而成为一颗公安之星,民警之星,甚至被评为全国优秀民警都不在话下,这就是某些地方公安部门假政绩工程下的蛋,乱罚款工程下的蛋。

  但是,分析一下喻彬的被判刑的经过,笔者又觉得他实在是有点冤,为什么?因为他背后明明有一只黑手在作怪,哪只黑手呢?乱罚款黑手,如果没有派出所领导布置的罚款任务,喻彬会想出如此绝招?如果没有派出所上级公安机关向下级布置的罚款任务,派出所会逼着民警们去罚款?如此把罚款当儿戏的公安机关还有什么公平公正可言?

  某些公安机关为什么爱罚款?不就是因为罚款可以截留后作为奖金发放吗?某些民警为什么会把罚款当作自己光荣的任务?不就是因为罚款越多,自己所获的奖金数就越丰厚吗?

  我想喻彬在对待罚款问题上还是有“相对良心”的,他不去向公民乱罚款,不去硬造出几个贼来完成罚款的任务,而是自己亲自当贼,亲自违法,起码,他比那些滥用公权力向那些尚未违法的公民乱罚款的民警要可爱的多,其危害性也相对少一些,这就是喻彬的“相对良心”。

  喻彬违法,理所当然应当受到法律的惩处,他绝对罪有应得,但谁来管管喻彬背后那只唆使的黑手呢?派出所把罚款当任务,当政绩,谁完不成罚款任务就不能评先进,领奖金,又怎么可能不制造出更多的喻彬型的“好民警”呢?在这种畸形的政绩观指引下,又将会产生多少乱罚款现象?如果喻彬想不出这样的甘当盗木贼的馊主意,不是照样会把危机转嫁到老百姓头上,让更多的老百姓受到乱罚款的处罚吗?

  因此说,喻彬当了盗木贼有罪,派出所的乱罚款政策何尝不是一种既有害于公民又有害于民警的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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