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官员违纪嫁女不能撤职了事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20:00 光明网 |
毕文章 《成都日报》11月2日报道:昨日召开的彭州市市委全委会,通报了市纪委最近查处的彭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宁佐福利用职务之便为女儿操办婚事的违纪案件。通报指出,宁佐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为女儿操办婚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其行为违反了党的纪律。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给予宁佐福撤销彭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职务处分。 宁佐福被撤消党内职务,的确大快人心。但是,在我看来,这件事情仅仅是个开始,还应该深入进行下去。宁佐福虽然不再担任党组成员啦,可他还是人大副主任。他的所作所为严重地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极大地影响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如果只是受到党纪处分而没有受到政纪处分,广大人民群众是不会答应的。因此,我郑重地建议彭州市人大常委会,撤消宁佐福的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宁佐福事件具有十分典型的意义。中纪委和省、市纪委多次作出明文规定,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可是有些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为什么听而不闻,视而不见,置之不理,依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呢?宁佐福违纪行为的发生,反映出极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自律意识不强、自我要求不严、自身行为失范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暴露出个别地方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教,失之于察,失之于惩。因此,我们应该解剖这只“麻雀”,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办法,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如果草率收兵,不进行深入的处理,怎么警世其他领导干部呢?怎么刹住这股歪风邪气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