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桂辽湘深入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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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0:56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北京11月15日讯连日来,福建、广西、辽宁、湖南等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群众心系灾区困难群众,积极开展丰富多样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踊跃捐款捐物,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在寒风中送去一份暖意。 福建广大干部群众纷纷向灾区捐款捐物,支援灾区重建家园,目前共收到社会各界和个人捐款8000多万元。截至10月底,台风重灾区宁德市17个集中重建点以及14000多分散重 建户重建工程已全面动工,春节前灾民将搬入新居。全市各级民政、财政部门下拨的重建与安置资金已达1.1亿元,加上各种捐款,为灾区恢复重建提供了有力保障。正当广西浦北灾民担心今年过冬缺衣御寒的时候,一批救灾衣物陆续送到他们手中。入冬以来,自治区民政部门纷纷派员深入博白、德保、浦北、临桂等重灾县,逐户了解灾民恢复生产、开展自救的情况,对灾民过冬面临的问题一一登记在册,能解决的给予立即解决。 今年以来,辽宁部分地区遭受了自然灾害,给当地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11月13日起到12月31日,全省人民捐款捐物,救助全省210万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重灾户、五保户、城乡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等生活困难群体,确保他们有房住、有饭吃、有衣穿,基本生活能得到保障。为解决全省棚户区改造回迁居民中的低保户和城市特困群众“取暖难”,辽宁省财政厅专门拨付9000万元冬季取暖专款,用于补助困难居民的冬季取暖。 湖南湘南地区今年发生特大洪灾,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郴州市对因灾无家可归、无钱、无粮、无自救能力、无生活来源的重灾户,按每人每天3元现金的标准救济3个月;对因灾缺粮需政府救助的一般灾民,按每人每天1斤大米的标准救济3个月;3个月后仍需政府救助的灾民,按冬令、春荒救济的有关政策规定实施救济。 (本报记者蔡小伟、罗昌爱、郑有义、何勇、周立耘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