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驾车逾四小时“罚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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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1:00 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
本报讯 今天上午9时,我省高速公路交警将和全国其他省市交警一起,同时打响全国高速公路交通整治统一行动。在此次统一行动中,我省高速交警将执行一项新的处罚内容———“罚睡”,凡是连续驾车4小时以上的驾驶员将被交警强制带入服务区睡觉。 此次行动中,我省高速交警部门将重点整治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5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疲劳驾驶行为,一旦发现,将责令驾驶员 到前方高速公路服务区休息。必要时,将由警车强制“押送”疲劳驾驶员进入服务区,责令其睡觉。如何断定驾驶员驾车是否超过4个小时?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民警告诉记者,严重疲劳驾驶的驾驶员一般都会显得疲惫不堪,可以通过目视判断。此外,警方还将对可疑车辆进行检查,根据该车驶入高速公路道口的时间和行驶距离进行测算。按照公安部的规定,对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的,要责令驾驶人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 此外,各高速交警大队必须在辖区路段上设置2处以上测速点,每天测速时间不少于6个小时。此次全国性的统一行动将持续至12月6日。 (李文山本报记者楚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