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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非法拘禁罪电视台女主持在京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1:19 沈阳网-沈阳晚报

  15日上午,南昌电视台原主持人高璐和自己的丈夫等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在北京朝阳法院受审。

  庭审现场

  今年1月16日,高璐刚获得环球小姐中国赛区江西分赛区总决赛的亚军,10个月后,

镜头内的她却沦为犯罪嫌疑人站在被告席上。其他4名被告人依次站在高璐的旁边。

  高璐坐在被告席上,摘去了眼镜,说话声音很小。她说:“他陈某欠了我17万元钱。”她和陈某是朋友关系,在交往过程中,陈某以父亲生病住院、公司搬家等理由不断向她借钱,数额达17万元。

  高璐称,案发前台里要评十佳主持人,她回北京做准备。这时,她给自己的同学打电话,表示“陈某欠了我钱,以我的能力是要不回来了!”高璐说,在几个人的帮助下,他们拘禁了陈某,她还打了陈某3个嘴巴。

  当法官问她对自己的行为有什么认识时,高璐低声说:“我无视国法,法律意识淡薄,才有今天的结果。”并表示愿意赔偿陈某的损失。

  案情回放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2006年4月21日晚上8点多,在北京一家展览公司业务经理闫某、无业人员于某以及朱某的帮助下,曾是南昌电视台《今夜侃侃侃》的主持人高璐,将陈某强行带到了位于宣武区广安门外的“聚京缘”酒店。在酒店内,陈某被逼写下了两张欠条,数额分别为17万元和3万元。

  在挨了几顿打后,陈某同意先还一部分钱给高璐。于是从4月24日中午开始,陈某就被高璐等人先后带到了王府井东方新天地和崇文区新世界商城附近的工商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等地,从银行卡中共取出4万余元交给高璐等人。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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