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就餐呕吐餐馆补偿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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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1:20 石狮日报 |
本报讯在某餐馆吃了一餐饭竟当场呕吐,而且不得不请假休息。昨天下午,来自福建永定县的张某、罗某两人从家家富川菜馆负责人那里得到补偿款1000元。 十余人一起就餐,在吃完麻辣豆腐这道菜后,令人想不到的是,当场有两人呕吐,其余就餐人员身体也出现不适症状。这一情景发生在13日中午的家家富川菜馆里。呕吐得较为严重的张某、罗某在餐馆人员的陪同下前往医院检查,同时将以上情况向有关方面投诉。 市卫生部门及110接警后赶到了现场。张某、罗某在医院作了抽血化验,同时向厂方请假休息,而餐馆方面支付了医药费。两人随后向市12315投诉,作为提供食物的餐馆,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于是向餐馆提出补偿他们在治疗期间的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和误工费共计人民币1200元的要求。 市12315工作人员了解投诉人员反映的情况后,经过调查发现家家富川菜馆系无照经营,当即责令该餐馆停业办理相关证照。 根据有关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致其健康权等人身权及财产权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经营者依法赔偿或者承担民事责任,工作人员遂要求该餐馆承担一定的责任。十余名消费者确实在同一餐馆吃同一道菜时出现身体不适,该餐馆负责人同意从人道主义出发来补偿消费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经市12315调解,餐馆方面于昨日下午将补偿费送交罗某和张某手中。(淑玲记者余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