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害场所设警示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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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1:20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本报讯 记者王有佳报道:今年以来,上海地下空间施工作业发生硫化氢中毒死亡事故呈多发态势。据统计,截至11月10日,共发生5起硫化氢中毒事故,死亡13人。为有效遏制此类事故重复发生,日前,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6个委局联合发出《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管理规定》。 据介绍,8月18日,上海搏击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嘉定区一污水井内施工时,1名井 内作业人员和2名下井施救人员吸入硫化氢气体,造成3人死亡。9月2日上午,一物业管理公司安排两名外来农民工进入窨井进行疏通作业时,不慎吸入硫化氢中毒死亡。据分析,这些事故之所以发生,主要是因为安全管理不到位、相关管理制度不落实,未制定和落实施工方案及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等原因。 为此,新出台的《规定》要求生产经营或管理单位应当在有毒有害危险场所设置警示标志,对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危害特性、安全操作规范、事故防范措施、应急措施等事项进行告知。明确要求作业单位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专门培训、考核,并取得资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