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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农民工定点住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1:20 人民网-华东新闻

  本报讯 济南市就业办日前通报,济南目前已确定首批8家农民工住院定点医院。同城镇企业职工一样,农民工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7万元,而在住院治疗费用结算方面,农民工个人比城镇参保职工少负担2%。

  据介绍,济南确定的定点医院靠近农民工聚集区,且均匀分布于城区四隅,以方便农民工就近就医。选定的8家医院是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山东

省警官总医院、山东省交通医院、济南市第一人民医院、济南市第三人民医院、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

  同时,济南简化了农民工住院就医流程,并在费用结算方面作出多项优惠规定。在缴费方面,农民工个人不缴费,单位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农民工在一个医疗年度内住院执行一次起付标准,为200元。进入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农民工个人负担10%,医保统筹基金负担90%。

  (傅晓峰 刘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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