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住房困难户获直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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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1:20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本报讯 日前,山东莱芜市凤城街道79岁的卢秀英,拿到了莱芜市委、市政府发给她的“城市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补贴许可证”。卢秀英无儿无女,现居住在一间废弃的卫生室,条件十分简陋,今后,她可以凭证领取每月189.7元的住房补贴,可以租一间条件好些的房子了。 莱芜前不久向公众推出城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实施办法,同时还对首批获得租 房补贴资格的60户住房困难户发放了租房补贴许可证。据介绍,原有由政府拿钱建房再租赁给低收入家庭的办法在运转中存在优惠政策难到位、同房不同价等问题。为化解难题,莱芜市创新工作办法,于今年8、10月相继出台了《城市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管理办法》和《城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实施办法》,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该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制度,是在国家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基础上,由过去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变为货币直补,由“补砖头”变为“补人头”,由居民持币按自己的意愿到市场购买住房。这项制度与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制度是一个整体,目的是为了减少中间环节,把政府的各项优惠用货币形式一步到位直接补贴给符合条件的家庭。 今年,莱芜将有235户低收入家庭购买房获得每户2.51万元的补贴。2006年度租赁住房补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71元,每户补贴资金为2276.4元,计划补贴1000户。 (李 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