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行贿农发行原副行长于大路 天津中银机电公司原老总受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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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1:28 正义网-检察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5日电(记者李京华) 天津中银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陈卫国用42万元感谢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原副行长于大路“行方便”,被检方指控涉嫌单位行贿罪,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检方指控,陈卫国于1998年,在担任天津中银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为承揽北京美禾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购置汽车的业务,经他人介绍与原农 发行副行长于大路(已被判刑)结识。在成功签订汽车购销合同后,为了感谢于大路从中帮助,陈卫国于1999年初给于大路人民币42万元。这笔钱后来被于大路锁在办公室的铁皮柜里。2002年,当审计署开始审计时,于大路又把这笔钱拿出来退还给了陈卫国。法庭上,对于检方的指控,陈卫国没有任何异议。据悉,此案仍在审理中。 李京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