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县:“零”的辉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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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1:34 正义网-检察日报 |
编者按 11月16日是红25军长征出发纪念日。1934年11月16日,红25军奉命出发西进,开始长征,于1935年9月15日到达陕北,是参加长征的红军中最先到达陕北的队伍,被誉为“长征先锋”。日前,笔者来到红25军的诞生地河南省新县,走访了新县检察院。 地处大别山腹地的新县,曾走出43位共和国将军和50位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成为全国著名、河南省唯一的“将军县”。这里还先后诞生了红25军、红28军等主力红军。 而今,在这片红色的土地上,活跃着一支由46名干警组成的检察官队伍,他们发扬红军优良传统,凭着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连续多年保持了无错捕、无错诉、无撤诉、无撤案、无超期羁押、无越级上访、无安全责任事故和无干警违法违纪8项“零”的记录,塑造了老区检察官公正执法、护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1%与100%变奏曲 “因违法而致的错案对承办人而言,即使只占他所办案件的1%,对当事人的错误也是100%。”在检察业务分析会上,该院检察长李树琴的话语掷地有声。为统一执法思想,她从传统教育入手,组织干警集体在将军墓前宣誓为民执好法、用好权,强化宗旨意识;扎实开展“假如我是当事人”的换位思考活动,组织干警到兄弟检察院学习先进经验,使保公平、促公正成为干警的自觉行动追求。 该院正确运用批捕、起诉等法律手段,创新建立侦捕诉审协作工作机制,坚持案案主动介入,坚持承办人、科(局、处)室负责人、主管领导就案件处理三级协调,坚持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连续5年保持批捕、不捕、起诉、不诉准确率100%。 该院还推行“侦技捕诉一体化”和“三集中查案”工作机制,加强案件信息的收集管理,确保案件立得准;建立以证据为中心的侦查协作机制,确保案件查得清;加强与公诉、审判等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案件判得了。这些措施,使该院连续实现所立贪贿类、渎职侵权类案件有罪判决率100%的目标。 “1+1”进行曲 “1+1”作为数学公式,十分简单,可新县检察官们却从中悟出了这样的执法哲理:实体错了是错案,程序错了同样是错案。 基于这样的认识,该院坚持“两手抓”,一手抓观念更新,积极实现从“实体本位”向“程序本位”转变;树立效果优先观念,积极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另一手抓流程管理,根据法律规定,对各个办案环节,制定明确的操作规程,通过实行首办责任制、主办检察官、主诉检察官等制度,增强流程管理的可操作性。这些制度,使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程序合法。 “17∶0”奋进曲 “人人是窗口,岗岗是形象”,这是该院实施“形象工程”提出的口号。 该院把对干警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延伸到8小时以外、延伸到办公室之外、延伸到每名干警的具体行动中。健全各种规章制度28项465条,使大到办案,小到检容风纪,都有据可依,有章可循。该院以规范言行为切入点,从“听命于党,立足于公,忠实于法,服务于民”4个方面制定了32项导向性规范,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 “形象工程”的顺利推进,有力推动了干警素质的全面提升,该院已连续17年保持干警无违法违纪、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记录。 扶德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