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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足学子圆了大学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1:34 正义网-检察日报

  截至11月8日,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检察院相继收到今年刚刚考入南京某高等学院的徐某和北京、南京、浙江等5所高校学生龚某、江某、周某、庄某的5封来信。来信饱含深情地倾诉了对检察官挽救他们的感谢,详尽汇报了在校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并表达了努力学习以报效祖国的决心。

  清河区检察院检察长黄学东向记者介绍说,徐某在高三下学期一度上网成瘾,偷取

朋友“借记卡”的2400元钱。鉴于案情和徐某面临考大学的实际,该院经认真讨论,对其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使他得以顺利上了大学。黄学东还向记者介绍,该院去年底开始启动“青少年维权岗”程序,到目前已使失足的5名应届高中生走进大学校门。

  2005年12月,清河区检察院审查了淮安市某重点中学高三学生龚某、江某等4人涉嫌盗窃罪。此案引起了该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今年2月,该院召开检委会,将讨论情况上报上级检察机关后,决定派员到学校走访。校方普遍反映:这4名学生在校学习成绩优秀,都是学校的“尖子生”,正在迎接艺术类的专业高考。

  今年3月,该院在组织4名学生的家长座谈时得知,龚某、江某参加了北京某重点大学的艺术类考试,周某、庄某参加了北京、南京两所重点大学的声乐和摄影考试。对此,该院决定对此案依法作出缓诉决定,并指派专人对4名学生实施跟踪监督帮教。4月至7月,龚某、江某、周某、庄某相继收到北京、南京和浙江三所大学的考试录取通知书。

  今年8月,法院判处龚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判处江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获准在校执行考验期。此前,周某、庄某已由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据了解,4名圆梦大学的学生入学后,均能如期向检察机关和有关部门汇报学习情况,在校表现良好。

李明耀 夏立凯 李文艺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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