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寻人启事成目标 两次骗钱罪难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1:34 正义网-检察日报

  专盯寻人启事,以知道丢失孩子下落为由,让家长往指定的银行卡上汇钱。11月2日,经辽宁省兴城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郭铁兴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2004年8月的一天,辽宁省建昌县药王庙乡龙河宫村村民邱某的7岁男孩丢失,其家人迅速向周边地区发放了丢失孩子的广告,并留下联系方式。数日后,邱某接到了郭铁兴的电话,要求邱某往他的银行卡上存款3000元,便告知丢失孩子的下落。邱某立即往指定的银

行卡上汇了款,但之后却没有得到任何有关孩子的信息。2005年10月,郭铁兴又在报纸上看到了一则北京的寻人启事,遂立即打电话给家长王某,称男孩在他手中,要求王某汇款人民币1万元,否则就“撕票”。王某急匆匆往其指定的银行卡上汇了款,便再也没了音讯,自知受骗的他这才报了警。(金道明 刘景胜)

金道明 刘景胜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