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冒充房东骗1.4万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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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1:43 华夏时报 |
假房东用假房产证签合同 租户认为真房东负有连带责任 本报记者李勃报道“他们的假房产证很逼真,我和另一户一共被骗14400元。”薛先生说,他租房时碰到了假房东,他认为房东没按照规定到派出所登记,应该赔偿。 薛先生说:“有一对夫妻,男的叫高文波,女的叫张纹。他们9月3日租下朝阳区潘家园东里25号楼的一套房子,然后转租。” 薛先生从263跳蚤市场看到出租信息后和张纹联系。7日看房,9日签合同,房产证上写的房主是高文波,张纹说是她丈夫。薛先生付了半年的租金7200元,和有线电视费108元。“第二天下午搬家时,发现房子被二次出租,另一户交了7200元房租,我们立即报案。张纹的手机就一直关机。”朝阳分局经侦支队的警官说,案件正在调查中。 针对此事,北京凯文律师事务所李元恒律师认为,房主没有根据《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租赁房屋管理规定》、《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办理出租房屋的登记。 李元恒律师认为,如果有证据证明出租人明知他人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应当对被害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