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以“敏感”为由躲避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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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1:56 大众网-齐鲁晚报 |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要切实保障老百姓享有知情权,各级政府负有向公民和社会实行政务公开的义务,尤其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情,更不能遮遮掩掩。 近日,记者到湖南省衡阳市采访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情况,不料市政府个别领导和相关部门却明推暗阻、讳莫如深。这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以公积金属于“敏感”问题为由,拒绝介绍情况,并且堂而皇之地说: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红头文件”,不准接 受媒体采访。这让人感到纳闷: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住房公积金,咋就“敏感”到面对记者采访的政府官员唯恐躲之不及? 众所周知,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政府构建住房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老百姓才是住房公积金的拥有者,而政府部门只是个“保管员”。可如今老百姓想搞明白自己的钱是怎么花的,“保管员”却摇着脑袋说:这个问题太“敏感”!新闻单位采访都吃“闭门羹”,普通百姓要想知道实情可想而知。 以住房公积金管理为例,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大案频发,动辄上亿元资金被挪用挥霍,甚至被腐败官员拿到海外豪赌。在一系列违规操作甚至腐败行为的背后,就是住房公积金管理缺乏公开透明,管理者缺乏群众监督。如今信息技术这么发达,一个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缴了多少、用了多少、怎么用的、还剩多少,为什么就不能公开?为什么就不能让老百姓心中有数?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要切实保障老百姓享有知情权,各级政府负有向公民和社会实行政务公开的义务,尤其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情,更不能遮遮掩掩。打造“阳光政府”绝不能仅仅是一句口号。政府部门只有公开透明,才可能避免违规违法操作,才可能杜绝贪污腐败。个别政府官员不能再以“敏感”为借口逃避舆论监督。 新华社11月15日“新华快评” 丁文杰 李佳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