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六天百余禁养犬“落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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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2:13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
昨天,记者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获悉,从11月10日开始我市警方会同工商、畜牧、城管等部门清理禁养犬只以来,目前已经依法处置了上百只各种犬只,处罚了30名违法养犬人。记者了解到,对违法养犬人的处罚力度有可能加大。 单位偷养禁养犬严重 昨天,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有关人士介绍,自11月10日公布6部举报电话以来,警方共接到100多个举报电话,大部分是举报有饲养禁养犬只的,也有市民询问一些问题。 从11月10日以来的6天时间里,警方会同畜牧、工商等部门联合检查了60多处场所,总共依法处置禁养犬、无主犬和遗弃犬100多只,30多名违法养犬个人和单位被处罚。 从目前检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饲养禁养犬的情况比较严重,数量占到了查处总量的六成多,也是市民举报的重灾区。“单位饲养的犬只往往是一些大型攻击犬,虽然是大多是为了护卫,但有时候会伤及自己的职工。”这位人士指出。 “有市民提建议,能不能禁止单位饲养犬只呢?”记者问道,对此,治安支队有关人士透露,我市也有专家提议禁止单位饲养犬只,改为增加技防、人防来保卫单位安全。这位人士介绍,目前,我市正在研究修订的《青岛市养犬管理办法》中有望增加这一条,就是禁止单位饲养犬只,将来即便是警方饲养警用犬只,也需要办理相关证件。 违法养犬有望被重罚 “还有市民认为,现在执法部门处罚违法养犬人的力度太小了,个人罚200元,单位罚1000元,相对于某些犬只上百万元的身价,简直是微不足道。”面对记者提出的问题,治安支队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他们在执法过程中确实遇到了这样的问题。 不过,这种情况将有所改变,目前,正在研究修订的《青岛市养犬管理办法》将加大处罚力度,从重治理违法养犬行为。像个人违法饲养禁养犬只的,有望从现在的处罚200元提高到1000元,非法销售犬只的单位和个人最高将被处以30000元罚款。 本版撰稿 陈勇 瑞红 人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