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日本恪守“无核三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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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2:20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5日电(记者白洁)外交部发言人办公室15日应询表示,中方希望日本恪守“无核三原则”,在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方面采取负责任的态度。 日本政府14日在一份答复议员质询的声明中说,从“法理”出发,日本宪法“允许”出于自卫目的,拥有“最低限度”的核武器。 外交部发言人办公室对此表示,中方希望日本作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缔约国,严格履行条约义务,恪守“无核三原则”,在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方面采取负责任的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