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13项内容要向社会公开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4:07 江南时报 |
本报讯 (记者 鲁丽)最近,扬州市卫生局向全市卫生系统推广扬州妇幼保健院等单位的做法和经验,制定出台了卫生系统院(所、站)务公开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其他27个方面原则上都要公开。其中,向社会公开的事项主要有,单位资质信息、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便民措施、行业作风建设情况等13项。向内部职工公 开的主要内容有重大决策事项、运营管理情况、人事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14项。对院务公开工作不到位、公开内容不真实、程序不规范、公开更新不及时的,要及时督促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进行责任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