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三天后即可网上查询所涉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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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4:07 江南时报 |
本报讯(通讯员 钱明 顾建兵) 11月14日,南通中院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市中院新闻发言人、宣传教育处处长沙友飞同志就通过互联网落实审判信息公开有关的事项向新闻媒体作了通报。 新闻发言人说,为了更好地落实审判信息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有效促进审判质量与效率的提高,南通中院在全省法院率先借助国 际互联网这一现代科技手段开通了“诉讼当事人个案查询系统”和“涉诉信访查询系统”。今后,该院在受理当事人的起诉、上诉或申诉时,由受理法官告知当事人或申诉人查询密码,当事人或申诉人凭借这一密码通过国际互联网访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南通强制执行网站,实时查询本人所涉案件的审理信息或涉诉信访的办理信息。通常情况下,该院在立案后三天,将该案录入查询系统,当事人可以查询到所需的相关信息。这次先行公开的是中院的在办案件信息和涉诉信访信息。但死刑案件、请示案件、减刑假释的案件、执行监督案件,不对外提供查询,暂时不向当事人提供上述案件的查询密码。另外,管辖权异议案件,裁定不予受理的案件,自动撤回上诉的三类案件也不在这次开通的查询系统之列。据悉,此次南通中院公开的江苏省高级法院和南通中院的网址分别为:http//www.jsfy.gov.cn和http//www.ntenforce.com/,中院受理电话为0513-85116509,0513-851165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