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撞人后逃逸 伤者状告公交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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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4:37 大河网-河南商报 |
本报讯(记者肖风伟通讯员粤东袁平)人被撞晕了,肇事车跑了,只知道惹祸的是一辆68路公交车,咋办? 俗话说,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受伤市民将公交车的“东家”——郑州市公交总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报销”各种损失4.6万元。 公交车撞人后逃逸 今年22岁的李娜(化名),是郑州一家网络公司的女职员。 据李娜讲,5月12日下午6时许,她从单位下班后骑电动自行车,沿正兴街由东向西行至亚细亚大酒店南侧时,一辆自西向东行驶的68路公交车突然冲了过来。 因公交车速度太快,一下子撞到了她的左胳膊上,致使其连人带车一起摔倒,并当场昏迷。 事故发生后,公交车司机不顾伤者驾车逃逸。她被热心群众送到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急救,但事故造成其右面部开放性损伤,右上颌骨粉碎性骨折。 伤者起诉公交公司 交巡警来到事故现场调查,仅从围观群众的口中得知,肇事车辆是一辆白色的68路公交车,并没记住车牌号码,使调查工作一时受阻。 随后,交巡警部门、李娜及其家人为找到肇事车辆和肇事司机,向新闻媒体发出求助,有奖寻找目击证人。但未获任何进展。 李娜认为,虽然未找到肇事车辆及肇事司机,但目击证人均可证实肇事车辆是一辆68路公交车所为。68路公交车系郑州市公交总公司下属的通利公司经营,产权属公司所有。因此,郑州市公交总公司应为她的损失埋单。 日前,李娜将郑州市公交总公司诉至法院,索赔住院治疗费、脸部整容费等费用共计4.6万元。昨日,郑州市二七区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