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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内实现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5:09 深圳特区报

  深圳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系列配套政策文件

  5年内实现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本报讯】(记者李兴华)深圳高度重视、强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力实现教育公平,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及一系列配套

政策文件。今天,市委市政府将专门召开全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会议,对此进行部署。记者昨天了解到,《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全面系统地诠释了我市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思路、目标和举措,勾勒了5年内实现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的美好蓝图。

  直面存在问题力促均衡发展

  《意见》提出,我市要以教育强市为新起点,以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着眼点,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任务,垫高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底部”,继续扩大优质高中资源,积极促进教育公平;同时,创新公共教育制度和政策,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尤其是软件资源和教师资源,重点促进教育内涵发展。

  围绕这一指导思想,《意见》又令人振奋地提出,在保持和扩大现有优势的同时,用3到5年时间,实现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在设施设备、生均经费、师资队伍和办学水平等方面的优质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再创质量效益普遍提高、办学特色异彩纷呈、国际特色鲜明突出的中小学教育新优势。

  《意见》明确指出,努力缩小并逐步消除差距,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让全市人民分享教育发展的成果,是深圳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时代要求,是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内在要求。因此,“要转变单纯追求升学率的传统观念,树立办好每一所学校才是最大政绩的教育政绩观;转变重硬件轻软件的传统观念,树立软资源强才能恒强、软资源均衡才是真均衡的教育资源均衡观;转变不计成本的传统观念,树立紧约束条件下谋发展的教育效益观。”

  建立教育经费均衡分配机制

  《意见》明确提出,要重点从两个方面完善学校建设投入标准。

  首先是建立健全教育经费均衡分配机制。市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制定并实施全市统一的《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设备设施配置标准》和《深圳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生均拨款标准》,各级财政不得为义务教育学校超标准配置设备设施,尚未达标的学校要限期达标,新建学校一律按标准一次性达标。

  其次是加大教育投入,切实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所需经费。各级财政要确保年度预算内教育投入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和同期物价上涨幅度。“十一五”期间,宝安、龙岗两区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96所原村办学校的标准化建设,各区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特区创建初期兴建的一批低标准学校的改造和扩建,市财政予以适当补贴。

  对于不少人关心的合理规划学校布局、保证义务教育发展用地的问题,《意见》明确指出,教育行政部门要研究制定具有前瞻性、指导性的教育发展规划,并根据实际调整学校布局。规划部门要会同教育、国土房产部门,研究编制我市学校布局的专项规划,留足义务教育发展和学校布局调整用地。

  统筹配置师资实现资源共享

  均衡发展要得到体现,包括师资在内的教育资源实现充分共享是一个重要方面。《意见》提出,要统筹配置师资力量,实现义务教育人力、信息资源全市共享。

  在教师资源统筹配置上,全市公办学校一律按照在校生数和全市统一的编制标准核定教师编制和配置专业技术岗位,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资源配置大体均衡;同时,建立起在岗教师轮岗交流和对口帮教制度,公办学校在岗教师评聘高级职称职务,应当有在相对薄弱学校对口帮教一年以上的经历。《意见》还明确提出要提高校长队伍专业化水平,建立能者上庸者下的活水机制,同时建立优秀校长对口帮带制度,名校长候选人应当有对口帮带相对薄弱学校或民办学校两年以上的经历。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教育内涵发展能力,加强教师培训机构建设也将得到强化。根据《意见》,我市将成立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暨教师继续教育学院,创建国家级示范性教师继续教育基地,并加大对薄弱学校教师的培训力度。

  规范扶持并举推动民办教育

  随着深圳民办教育的不断发展,我市对民办教育的规范和扶持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并将逐步通过各种措施来提高其整体办学水平。这一点在《意见》中有重要体现。

  围绕推进民办学校规范、健康发展的目标,我市将制定并实施《深圳市民办教育管理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引导和推动民办学校逐步建立现代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同时积极支持实力雄厚的社会力量举办优质民办学校特别是优质非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在扶持机制上,我市将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遵循教育公益性原则,重点扶持诚信守法的民办学校。根据《意见》,我市还将建立公、民办学校对口帮带制度,实现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的对口帮带工作,并把帮带业绩作为公办学校评优和名师、名校长评选的必备条件;同时建立民办学校教学视导制度,指导民办学校按照国家教育方针和办学要求建立教学常规,提高教学质量。

  严格问责制度保障工作落实

  《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落实各项政策,确保贫困家庭、非户籍人口子女和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要严格执行《深圳市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办法(试行)》,各教育行政部门、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政策招生,确保符合就读条件的非户籍儿童能够在深接受义务教育。此外,还要进一步完善贫困家庭学生的教育资助政策,对贫困家庭学生减免学杂费或由政府给予必要的补助。建立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改善残疾儿童参与学校学习生活的条件。

  《意见》强调,要严格落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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