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27条队规”让人有些沉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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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6:4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朱慧松 湖北媒体从业人员 在本届女排世锦赛上,记者发现不少外国球员身上有着别致的文身图案,但中国女排是为数不多的对文身不太感兴趣的球队。因为中国女排有27条队规,其中明文规定,全体队员不得染发、烫发、不能穿奇装异服等。主力杨昊在本届世锦赛上的“爆炸头”,也是因为她天生头发较少而得到“特批”的。(《广州日报》11月15日) 文身风靡世界女子排坛,国外运动员将其视为前卫、性感乃至有活力的标志。相比之下,中国队员反成了“另类”,没一个人身上有这样的图案。当然中外文化差异、欣赏角度不同,或许我们的大多数队员本身对其并不太感冒。可试想一下,要是有队员想吃下螃蟹,有这个可能吗?恐怕没有,因为队规已经作出了严格的约束。 要说文身还略显前卫的话,那染发、烫发可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咱们身边上至古稀老人下至花季少年,染发、烫发者比比皆是,这是人们对美的正常追求,咋就成了女排姑娘们的“禁区”,要做个头还得“特批”?这样的队规共有27条之多,尽管媒体没有一一列举,但不难推测,恐怕都是不得、严禁、不准……否则将受到何种处罚之类。球队制定这样的规定无疑是想严肃纪律,力争取得更好的成绩,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样的规定是否有些不近人情呢?球队怕这些行为影响成绩,莫非染了个新潮发型队员就不会打球了?也许恰恰相反,若队员能有个新的形象,没准成绩还能大大提高。 这种现象在我国不少运动队都存在,胆敢违规者,轻则挨批重则被开除。国有国法、队有队规本无可厚非,但前提是有关规定理应科学且人性化。 什么时候这样的僵化规定能少些、再少些,体育运动在我们心中才能更加接近其本质-----快乐、自然,而且人性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