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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捕杀恶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6:48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叶辉丽)昨日,勒流镇有关部门收到顺德区政府下发的通告,要求伤人恶狗一律捕杀,同时严禁家犬进入各类公共场所。记者获悉,目前顺德10个镇街已纷纷开展该项工作。顺德区有关部门人员表示,该行动针对的是近期发生在区内的恶犬伤人,甚至发生人感染狂犬病致死的恶性事件。顺德区政协委员则认为可尝试以电子芯片管理狗只,满足市民养狗需求的同时进行规范管理。

  顺德区有关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犬类管理的通告》,要求城区内禁止饲养各类犬只,“因特殊原因需要饲养犬只的,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领取《犬类准养证》,由农业部门对犬只进行免疫注射后才能圈养”。

  同时,该通告指出,除非执行公务的犬只,任何人不得携犬进入所有公共场所。通告表示,违反上述规定,非法饲养的犬只进入上述公共场所,一律视为流浪狗,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将一律予以捕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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