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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原因导致国企改革中职工权益受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6:58 长沙晚报

  新华社北京11月15日电 国企改革过程中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既有现实工作中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也有历史上长期积累的因素。从深层次原因看主要有5个方面。

  一是由于部分企业改制不规范,包括改制程序不规范、不透明,方法简单,甚至搞“暗箱操作”。二是由于企业资产变现难,尤其是已停产多年的老国有企业资产变现困难,造成企业改制成本严重不足,企业改制、关闭破产后拖欠职工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欠交社保

费等,职工债权长期得不到清偿。三是下岗职工就业问题。农林、军工、煤矿、有色等特殊行业和资源枯竭城市或矿区落实优惠扶持政策有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困难。四是一些厂办大集体企业停产半停产时间较长,职工因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得不到失业、医疗保障,一些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集体企业职工退休遇到很大困难。五是部分行业、企业拖欠职工工资。

  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国资委组建以来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和国有产权转让等工作中涉及的职工合法权益保障问题。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建章立制、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等措施,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作者: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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