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心区法院全国首推“司法短信执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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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7:13 红网-湖南日报 |
本报11月15日讯(记者何淼玲通讯员喻越杨军刘少尧)今天,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推出执行案件财产线索有奖举报司法公益短信执行措施,并当场向长沙市所有移动手机用户发布了第一个执行案件当事人的情况。长沙市鸿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浏)因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而成为第一个被适用该执行措施的被执行人。据悉,此举在全国系首创。 这项措施具体是指,在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后,被执行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经过申请执行人申请,经人民法院予以警告后仍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所确定的义务,经该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后,采取向一定地区的手机用户(目前只向长沙市所有移动手机用户)发送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情况,动员全体手机用户积极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法院一旦根据手机用户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执行到位后,将按1%至5%的比例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进行奖励。如果收到短信的手机用户不愿接收这类司法公益短信,只要向移动公司信息平台回复一个信息,信息平台将不再向该手机用户发送这类短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