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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资上调:深化改革还是强化垄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7:38 山西晚报

  [新闻回放]据本报昨日报道:11月14日,国家发改委、国家邮政局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自11月15日起,上调信函、明信片业务资费。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是为缓解邮政行业经营困难,促进邮政行业发展和邮政体制改革的深化。

  《价格法》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邮政资费的公用

、公益性质不言而喻。至于其垄断性,依据现行《邮政法》,更是众所周知的事实。由此不难看出,邮政资费几乎具备《价格法》要求的应当举行听证的一切条件,然而现实却是,不仅没有进行听证,甚至连事前留给舆论讨论的时间也没有,如此做法,岂能服众?

  应当承认,目前邮政行业困难、亏损中的一部分,确实是由于其承担公益性的普遍服务责任造成的,因此,国家给予其适当的补偿,应该说是合理的。但必须澄清:邮政行业的困难亏损并不都是施行普遍服务带来的,其自身的经营水平能力同样需要为之负责。如此一来,“一锅煮式”的资费上调,便很难摆脱盲目向公众转嫁经营亏损的嫌疑,必然也与发改委所宣称的涨价理由相矛盾。

  关于邮政体制改革,根据有关改革方案,现行邮政系统将重组分置为:专事政府监管职能的邮政局和完全企业性质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既如此,有关部门忙不迭地大幅上调邮政资费,派送企业性质的邮政公司以价格厚礼,究竟是有利于其深化改革、增进市场竞争力,还是有助于它强化垄断和行政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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