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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不讲“礼”不能不讲“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7:45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事件 厦门一些出租车公司最近出台规定,对本公司车辆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现象进行重罚,罚款一次可高达二千元(11月14日《新京报》)。

  评论 出租车公司为了让的士讲“礼”,就出台重罚措施,却没有讲法理,我觉得这不应该。

  根据立法法和行政处罚法,罚款属于财产罚范畴,此项规定只能由国家立法机关和政府行政部门制定。企业是以赢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无权在规章制度中设定罚款条款。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收缴的罚款是要上交国库的,企业罚款难逃“司机违章,企业发财”之嫌。再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辆不避让行人的行为,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罚到二千元大大超过了法律的规定,如此随意的处罚,显然会侵害出租车司机的合法权益。

  治不讲“礼”,老百姓是欢迎的,但讲法“理”是个底线。任何情况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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