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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情后染性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7:58 长沙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 铁笔)在长沙某足浴城工作的李某,与福州老板王某发生性关系,几个月后,发觉自己患了性病,遂怀疑是该福州老板传染给她的,便与男友高某商量,由李某将该福州老板约出,待双方发生性关系时,由男友纠集他人用相机拍照取证,再向其索取钱财。近日,开福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敲诈勒索案,一审判处高某有期徒刑2年、李某有期徒刑2年。

  李某系长沙市某足浴城服务员。2005年5月,其发现自己得了性病,便认为是2005年初与其发生了性关系的福州老板王某传染给她的。她于是将此事告诉其男友高某,并提出向王某索要钱财。2006年3月4日凌晨3时许,李某与王某联系后,一起来到长沙市某酒店开房,李某利用洗澡之机,用手机两次向高某发出信息,告知其所在酒店的房号,并要求他们快点来。高某等人接到信息后,马上赶到酒店,冒充服务员敲门进入,进房后朝王某的胸部等处殴打,威逼王某交出20万元,不然要砍断其手。王某称自己没有这么多钱,高某遂出面将王某拉到一边,假意调停,并称只要王某出5万元,便可了结此事。王某被迫同意并打电话给朋友筹钱,同时用家乡话告之朋友立即报警。民警将高某、陈某等人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且数额巨大。由于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在共同犯罪中,高某、李某策划,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均为初犯,有一定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作者: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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