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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殡葬行业须明码标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8:16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记者昨日从贵阳市民政局获悉,为加强殡葬行业价格管理,制止不正当的价格行为,贵阳市民政局与贵阳市物价局联合下发《关于贵阳市公墓和殡仪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的通知》,要求全市经营性公墓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殡葬经营者如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在标价之外收费或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情况将受处罚。《通知》将于12月1日起实施。

  《通知》要求贵阳市内从事殡葬行业的经营者,对各项服务项目都必须实行明码标

价,销售丧葬用品要标明商品名称和价格,销售公墓要标明墓型编号、墓型名称、墓型材质、墓价、管理费、规格、批准机关及文号等,殡仪服务项目要标明编号、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批准机关及文号。

  作者:聂毅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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