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音像品取消营业面积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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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8:20 沈阳网-沈阳今报 |
文化部日前发布了新修订的《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计五章五十二条。 新办法取消了设立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单位对注册资本、营业面积及专业从业人员的限制。增加了鼓励和支持音像经营单位发行国产音像制品和在农村发行音像制品的条款。办法进一步降低了连锁经营准入门槛,降低了对注册资本的要求,一般连锁公司注册 资本从500万元降至100万元,全国连锁公司注册资本从3000万元降至500万元。办法允许连锁总部设立连锁经营柜台,不对营业面积作出限制性规定,这样就可以大大降低连锁经营的成本。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