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关键在于一破一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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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8:36 法制日报 |
“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六中全会公报中的这一论断,实际上已明确指出:通往社会公平正义之路应用制度铺就。 制度建设无疑是千头万绪。但其中相对较为根本、关键的两个方面,应该在于一破一立。 破,说的就是要对那些明显违背、妨碍公平正义的制度予以清除。人们常说,制度性不公是最大的不公,这是因为制度的生命正是在于公平和正义。只有真正贯彻体现公平正义等社会价值诉求的制度,才能真正保障公平正义的实现,才能真正让民众信服。 这些年来,许多的社会不公问题,归根结底实际上还是在于这其中存在某种制度性的不公,比如各种明显夹杂着过多部门利益的内部规章。因此,依法及时清理、废止这些明显有违公平正义的规章制度,显然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消除各种社会矛盾的内在要求。 立,说的则是严格按照公平正义的各种具体要求,建立健全各种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制度。具有稳定性、强制性、统一性等特点的法律制度,往往能让各种行为和社会关系得到更为全面、有效的约束和规范。正因为如此,六中全会从解决当前社会最关心、最集中的问题出发,提出了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的六个方面的制度,这六大方面的制度,都是切实保障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利益,有效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积极履行义务的制度。故而,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各方面一定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从而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提供最为坚实的制度保障。 当然,有了制度固然重要,但让制度得到全面、有效地执行,更为重要。因此,少设观赏性、摆设性的制度,让制度更多地从墙上、纸上走下来,真正落到实际操作层面,对于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无疑更具现实迫切性和必要性。 |